董事會成員及選舉方式
- 本公司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規定,於公司章程中訂定設置董事五~七人,採候選人提名制度,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選任之,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董事名額中,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,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。有關獨立董事之資格、提名及其他應遵循事項,悉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。
- 民國113年6月20日召開之股東會中選任之董事名單(含獨立董事三席):
職 稱 |
姓 名 |
選任日期 |
主要學經歷 |
董事 |
皮華中 |
113.6.20 |
|
董事 |
余宏俊 |
113.6.20 |
|
董事 |
學鼎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: |
113.6.20 |
|
董事 |
學鼎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: |
113.6.20 |
|
獨立董事 |
楊 千 |
113.6.20 |
|
獨立董事 |
張莎未 |
113.6.20 |
|
獨立董事 |
陳國華 |
113.6.20 |
|